诚信是一切行为的基石,也是商会引导会员健康发展的根本宗旨。为更好的规范会员行为,保障会员权益,根据《苏州市贵州商会章程》第三条商会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引导会员搞好自律建设,坚持诚信经营等内容,商会自今日起制定本诚信管理制度,并面向全体会员推行。
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 采集会员诚信数据。
商会会员直接或间接(邮件、微信、电话)向秘书处反映其他会员的诚信情况(需提供相应证据或书面陈述),秘书处负责情况的核实和信息收集工作;
商会通过电话、走访等途径直接采集会员的诚信记录。
二、 建立会员诚信档案。
根据采集的诚信数据,会员处将相应地对会员建立诚信档案。
三、 规范会员诚信行为。
商会将根据会员的诚信档案,规范会员行为。
对诚信良好的会员,会员处将通过商会网站、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表彰激励,并在每年的会员大会上向会员颁发诚信证书。
商会有权向问询者提供诚信不良者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