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维护商会会员合法权益,及时有效化解会员企业矛盾纠纷,促进会员企业在苏州的和谐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》、苏州市司法局、综治办、人社局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经商会研究,决定成立苏州市贵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。7月28日,我会完成报批手续,正式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。组成成员如下:
主 任:刘远会 职务:苏州市贵州商会常务副会长
副主任:简连华 职务:苏州市贵州商会副秘书长兼法律顾问
委 员:龙辉 职务:苏州市贵州商会法律顾问
徐晓晔 职务:苏州市贵州商会法律顾问
潘锦花 职务:苏州市贵州商会秘书处秘书